英國政府星期一(13/03/2006)公佈了最新的工作移民的條件
原來工作簽證(Work Permit)及高科技移民(HSMP)持有者
只要連續工作四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PR(Permanent Resident)
已經改為要滿五年才可申請並且從下個月03/04/06開始實施
http://www.ind.homeoffice.gov.uk/ind/en/ho...mmigration.html

這個迅雷不及掩耳的新法不但對未來的申請者有影響
連已經是工簽及高科技移民的人現在也都要多等一年
另人爭議的是當初移民局(Home Office)有明文說四年卻自己食言了
違反了不塑及往的法律條文

明年春天還會有更大相關工作移民的修改公佈
對申請永久居留更嚴且內容覆雜在這就不提了
不過明年的的新法會對將要來英國讀書的好處是
英國也要跟美國一樣畢業後都可以多留一年找工作
有興趣的人自己到相關網業查詢了
http://lkcn.net/news/content/view/296/47/

看到很多人忿忿不平的新法我心有戚戚焉
我目前拿的是兩年未婚伴侶簽證
移民局給我的信是滿兩年我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
目前的新法都只是工作移民相關沒有我這類的問題
不過誰也不能保證明年會有啥新政策……@*”£^%$&^%…

兩年前的伴侶簽證只要滿一年就可以了
現在是改為兩年希望明年我可以申請前不要再變啦
英國政府的移民法越改越嚴要申請的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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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fan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