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有八百年歷史的古蹟建築是birmingham地區最老的房子之一
是我們本來決定要舉行結婚儀式(civil wedding ceremony)的地點
話說好不容易大約橋好了結婚的日期
Easter回台晏客、六月英國辦婚禮
結果、、、、被home office擺烏龍了、、
因為我拿的是unmarried partner visa
去年開始計劃結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電話問簽證的問題
我們兩個都各自打過電話問home office他們都很明白的告知
結了婚我不用換簽證一樣兩年到期換PR
而且說我不用結婚許可(certificate of approval for marriage)(註一)
就可以直接在英國結婚了
所以我們就很高興的開始準備婚事了
好不容易我們回台的機票都買好了
英國的婚事也在看了所有的網站、打了N通電話、看了N個的場地
確定及pre-book了civil wedding ceremony和reception venue
結果在register office準備give notice時
home office卻臨時改口說我要結婚許可了
真的是臨時喔!前一分鐘跟我電話中說不用
等我把電話轉給register office的人之後他們才發現不對改口
哇哩勒、、、真是的是有沒有搞錯阿!!!!!!!!
我們後來發現home office回答電話的那一群advisers根本是不清楚狀況
home office耶!我們當然當他們的回答就是正確的
而且他們的法律效力是高過register office的
不過他們卻一直到register office做最後的確認才知道他們搞錯了
結果、、、
沒有結婚許可就不可以在register office give notice
沒有give notice就不能結婚
更不用說訂civil wedding ceremony和reception venue的日子了
所以我們本來英國結婚的計畫當然是就這樣都沒了
而所有的日期因為這突發狀況就這樣被卡住了(註二)
結婚的日子還在茫茫未知中
不幸的大幸是還好所有的場地我們都只是pre-book
還沒真的book給訂金要不然更嘔了
(註一)
這個結婚許可(certificate of approval for marriage)是一個很有爭議的東西
為啥外國人要在英國結婚要先拿英國政府的許可證呢?!
因為合不合資格結婚在register office給notice時就要面試一次確認了
home office卻在幾年前多生出這個東西
基本上這是違反基本人權的另一樣吸錢的做法
(註二)
申請結婚許可是要等上一到三個月的
可是現在離我們回台的時間已經不到三個月了
如果現在申請會有到時候護照還沒下來不能回台的問題
回台的機票連Tom爸媽的都已經買了當然不可能改
而等我們回到英國離六月也已經少於三個月了
等結婚許可下來加上notice最快也要八月才可以結婚
更好笑的是等到九月我就可以拿PR了
那時我就就不用結婚許可就可以結婚
可是那時候英國的夏天也過了、、、嗚!!
這個是跟有五百年歷史教堂連在一起的建築
前年才完工備受爭議完全現代建築的教堂hall
是我們準備辦reception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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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如果乾脆在台灣先結婚會不會好辦一點呢??
對呀! 那先在台灣宴請親友好了!
可不可能好好的跟他們說明一下你們被擺烏龍的狀況
和因為如此大家都定好票了
求他們結婚許可早一點給你們
我們那時候沒記錯只有四個星期就拿到了耶!
既然是一到三個月 就是有一個月的可能性
英國人好好跟他們說 會有異想不到的辦事效率喔!
是我可能就當場馬上哀求起來了~ 呵呵~
想不到Ju也對婚禮妥協嚕 還給它跨國請兩場ㄋ
想想每次回台灣 見朋友見到跑場 恨不得通通約在同一天
婚禮上見到親朋好友來祝賀 會覺得很值得的啦!
再次恭喜!!!
to Jasmine & ladypeony
我們回台就是晏請親朋好友
傳統台灣人嫁女兒辦的訂婚和祭祖的一些儀式
後來我們決定老實在英國辦的原因
是Tom的家人都蠻親的想見證我們的婚禮
不過這個事發讓我們開始有在台灣順便公證的想法了
唯一的顧慮是英國在台辦事處條文寫的很明白
在台灣的結婚很有可能是不被英國政府承認的
monica
你就不知道昨天在register office
那位辦事員也說對我很抱歉
可是home office的人是他們要服從的他們也沒辦法
本來是home office在電話中說了就算
可是他們發現錯誤改口說不行你也不能拿他們怎樣
至於護照的事情我則不太相信這裡的效率和自己的運氣
之前辦過工作許可時home office說2-12星期
我的就整整超過三個月,怎摧也沒用
更誇張的是我的護照還曾在郵局人間蒸發被弄丟過一次
我可不想承擔任何沒有護照回不去台灣的風險
至於妥協的原因是發現自己不再是一個人
可以像以前一樣任性而為了
每個人當然還是跟我說我應該做我想要的決定
不過我可不想讓Tom背黑鍋
臺灣的晏客是給我老媽的
英國的則是給Tom和他的家人的
補充...
其實我要的還是倆個人就自己偷偷跑去公證
然後給每個人surprise.....哈哈
不過Tom不支持認為那跟沒結婚跟本沒兩樣
我一個人當然沒把戲唱了
啊? 我這才知道要結婚許可這種東西才能在英國結婚啊~
真是藐視人權~ 抗議啦~
這過程聽起來挺複雜
牽涉到兩家子的事 還真不能自己任性而為
先祝Ju一切順利囉!
一陣子沒來妳家晃, 一來就看到好消息, 恭喜, 恭喜!!!
之前不是有聽說要取消結婚許可證這咚咚
因為一直很有爭議, 沒想到現在還是得要這張紙才能結婚
不過依照06的天氣來看, 九月搞不好還是很暖
辦婚禮還是很美的 :)
祝幸福~ :)
什麼???? Home office真的是在擺爛....唉
希望你們還是要順順利利給它在台灣結婚ㄋ,因為我要去你們台灣婚宴的禮服
都買好嘞@_@ ....呵呵
啊!我是豬頭 我那時是拿未婚妻簽證回來結婚的
等等! 為啥拿未婚妻簽證 還要在結婚許可???
可以訂婚 不能結婚喔~ 果然是吸錢
不過聽說結婚許可是很古老的規定了(英國人也要吧!...?)
只是對外國人會更嚴一點
古早前是張貼在當地的佈告欄 讓村裡人看看有沒人反對
不過現在誰會去看啊!
應該是醬吧! 我也可能有聽錯
總之~加油嚕!你們選的地方也真的很美 看得好想再結一次婚喔~
What bad news! What a bad luck!
If you can find out who told you that you don't need a
permit to get married, you can write a letter to complain
this situation and ask for reimbursement or something. At
least, you have the right to ask for treating
your 'application for a marriage permit' as a case of
immergency.
If you can find out the contacts of the person who holds
the 'highest' position at the home office, you can ask for
their help to sort this thing out as you were misleading
at the first place! I would suggest to 'write' to them
officially instead of phone calls because I only trust
written evidence.
At the end of the day, it is not your fault.
Hi Ju,
What I have suggested above will only be useful when you still
want to get married before you are qualified to apply for a PR.
If you decide not to, you can ignore my message above!
Good luck with your future!
gwen
對阿!想到須要辦這個有爭議的許可證就一肚子火
我的PR是九月下來
可是等下來還要等兩個星期的give notice
所以最快都十月了啦!
Lucy
台灣的事情都照計劃中...
就等你那天美美的來參加阿!
攪不好當天順便在台灣的法院公證了
目前我們還再考慮剩下的可能性
我禮服都沒著落耶,這陣子太忙打折的時候也沒空去逛街
monica
unmarried partner不是未婚妻簽證啦!(未婚妻簽證就不用許可)
我目前拿的是未婚伴侶簽證
是這裡給不想結婚但已經住在一起的partner的簽證
我們當初不想為了簽證結婚就先辦了這個簽證
你說的怖告欄公告當然還是有阿
不過是另外一回事,是我提的give notice (要公告兩星期)
我說的結婚許可又是另外一件事
不過你弄不清也無所謂反正你都結婚了
難到你是在英國的教堂結婚的??
我知道在church of England結婚就不用許可證了
不過還是一樣要give notice幾個星期的
(怎麼你結婚都不用這些事阿?!)
Ming
home office的人真的是豬頭啦!
我看到網路上有人去辦unmarried partner
當場問他們他們也說不用的
他們真的沒有搞清楚兩者之間的關係
如果我有時間我還會真的抗爭到底
因為home office的電話都有錄音的
不過我們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不管是馬上申請結婚許可還是辦回台灣結婚的文件
沒時間跟home office這種會拖的官方機構耗
只怪自己當初沒請home office寫書面證明給我了
好笑的是...發生這種出乎意外的事情
反而更堅定我們想要今年夏天結婚的念頭耶!...哈哈哈
其時想想有差那幾個月嗎?明年再結婚也無所謂阿!
哎~真的是很豬頭耶~ 要是當初我們遇到這種事,可能連我家那溫馴的卜爸
都會想要幹架吧..^^II
總之,還是祝JU接下來都能夠順利呀~ 千萬不能這樣被打敗!!
Hello Ju,
看妳的過程寫得好辛苦唷!
妳們要不要就回台灣公証呀~
公証完馬上去換配偶簽証呀!
很多姊妹們也是這樣作~~我也拿到配偶簽了
回英國也不會有問題!加油哦!
Ju
我對Home Office也完全沒信心
把護照寄去辦歐盟配偶居留證後,打電話去詢問,advisor根本一問五不知!氣人!!
其實我覺得在台灣先辦公證或許是個好主意,因為你連台灣戶籍登記也可以一起辦
好,Tom跟你去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也可以馬上被加入戶籍謄本..(我是不清楚這重
要性為何啦,不過Pasta看到自己名字的出現在我們的戶口名簿上覺得很爽...) 然後
看英國政府要怎麼辦都行,至少在文件方面都可以先開始動!
我個人不建議去法院,我覺得找民間公證人會方便,自在許多(當場簽簽名就好)...不
用在法院跟一堆人一起結婚,不過,你們在參考看看嘍!當初Pasta來台灣結婚最麻煩
的只在那張義大利的單身證明,所以不知英國這邊會不會一樣麻煩?我們也是只有兩到
三個月的準備期,一切OK,所以你不要擔心太多...
因為我們才剛結完婚不久,所以很多關於台灣公證的事仍記憶猶新,若有需要,你再問
我嘍~~祝福你們!!
To Ju:
有啦!我有搞清楚啦~
我們那時差三個月就可以申請伴侶簽證了 不幸被簽證卡在台灣
等我可以在回來英國時 兩年的伴侶資格就要重新開始算
天啊!我已經當了安先生快兩年免費的瑪莉雅了 怎麼可以不算!!!
所以我才轉辦未婚妻簽證 乾脆嫁一嫁 反正也沒啥好撐的
未婚妻簽證歸未婚妻簽證
Give notic跟結婚許可certificate of approval for marriage還是要滴~
說到HOME OFFICE哦.....唉..還是唉
愛丁堡卜媽
結個婚真的跟打仗沒兩樣耶!
以前沒想到結婚的事都不知道這麼麻煩
現在仗打了一半也來不及說不玩了...
wenny
我目前沒有簽證的問題
結婚之後簽證也不用換
只是單純的想在今年夏天結婚而已
真是沒事找事阿...
法國貓
謝謝你的訊息
Tom已經開始辦單身證明了
不知道民間公證人可不可以讓我們自己選擇結婚的地點
如果可以就太好了那我們還是可以在美美的花園結婚
哈!...我還在做夢
Monica & Sunny
對home office這一堆有的沒的真的受夠了
真的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阿!
http://lkcn.net/news/content/view/314/47/
英国高等法院裁定“结婚登记准证”不符合欧洲人权公约
"内务部正在考虑是否上述,同时会暂时停止这项制度的执行"
你可以找看看相關規定
他們搞不清楚狀況的原因
有可能是因為在上訴期間
不過我想是會吵的人有糖吃
你們參考看看吧
Celia
我知道這個爭議
也確定還沒有廢除
如果能盡早廢除就好了
結婚許可是新規定,非常新的規定,不是古老的規定。
判決後,Certificate of Approval (COA) for marriage的規定是有了修
改,可惜未廢除。